近年來,東莞法院不斷提升訴訟服務水平,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舉措,在滿足群眾多樣化、多層次司法需求的同時,也將司法溫度體現在了細微之處。
為了讓當事人避免法庭上的“唇槍舌戰”,提前“化干戈為玉帛”,東莞第三法院建立了“法院+N”訴前調解模式,案件進入調解程序后,法院會根據案件類型分給不同的調解機構或調解員,比如,勞動爭議案件由總工會派駐的律師調解員調解,家事糾紛由廣州市和合家事中心調解,交通事故案件由東莞市保險行業協會派駐的調解員調解等,發揮不同平臺、機構的專業優勢,促進矛盾多元化解。
那么“法院+N”訴調模式在實際情況中有哪些優勢呢?東莞第三法院立案庭法官孫菊以交通事故案件舉例。
“交通事故案件傷者出院后要求賠償時,肇事司機說自己買了保險,讓傷者找保險公司,保險公司又讓傷者要確定傷殘等級,這往往是最大的爭議點和難點”。孫菊說?!岸鴤邅淼轿覀兎ㄔ旱谋kU糾紛一站式處理中心申請調解時,法院就會組織各方當事人先進行司法鑒定,出具結果后法院再組織各方調解?!?nbsp;
有異議在訴前提,傷殘鑒定在訴前做,評定后在訴前調。這既有助于當事人提前預測訴訟風險,也有利于法院及時向當事人分析利弊,提高調解成功率,避免案件因訴訟中的司法鑒定問題導致久拖未決。
東莞第三法院的保險糾紛一站式處理中心成立后,建立起了人民調解、司法調解、鑒定評估、保險理賠的“一站式”調處機制??紤]到部分當事人不便來到法院,東莞第三法院除了現場調解外,還有線上調解方式供當事人選擇。目前,東莞第三法院訴調對接中心全面應用網絡技術,配置了多個功能齊全的調解室,全面開啟民事糾紛全流程線上處理模式。
孫菊介紹,東莞第三法院近年來持續推進訴調對接工作機制,建立起覆蓋各行各業的“法院+”多元解紛體系,如通過向律所購買服務開展律師調解,建立特邀調解員隊伍做訴前調解,加強與工會、人社的對接,與異地商會、保險行業協會等40多家機構訂立合作協議,建立多個個人調解工作室和訴調對接工作站,并建立了11個訴源治理示范社區,助推轄區市域治理現代化。
“我們會繼續整合各方資源,讓更多糾紛化解在訴前,讓群眾快速、便捷化解糾紛?!睂O菊說。